尖峰集团名列中国企业信用500强、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

发布日期:2021年2月23日 来源:

 

 

        116日,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、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主办的“2021中国企业信用发展论坛暨第十二届诚信公益盛典”在北京召开,发布2020年度中国企业信用500强等系列榜单。尖峰集团在中国企业信用500强、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两个榜单中,分列358位和355位。

    据了解,中国企业信用500强评价分析,不是以企业的营业收入、利润或某个单一指标的数值大小为依据,而是着眼于企业发展的趋势性研究,以定量评价分析为主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多维度的评价方法,并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征,采取动态赋权,是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能力的综合反映,也是企业信用能力的客观表现。在分析研究中,参照了国际通行规则,模拟企业信用评价体系,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采用动态赋权,建立相应的评价数学模型,使之更加科学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。分析研究及评价方法与模型设有3个一级评价要素,“信用环境”所占权重为14%,“信用能力”所占权重为72%,“信用行为”所占权重为14%。其中,“信用环境”包括经济环境、行业环境、市场环境、政策及法律环境4个二级指标6个子项要素,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;“信用能力”包括收益性、流动性、安全性和成长性4个二级指标11个子项要素和1个参考要素,采取定量分析评价方法,是评价体系中的核心指标;“信用行为”包括社会贡献、质量安全以及社会影响3个二级指标3个子项要素,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。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分析是中国社科基金支持项目,自2011年开始进行,并在分析研究成果基础上,产生中国企业信用500强、中国制造业企业信用100强、中国服务业企业信用100强、中国民营企业信用100强、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等榜单。

    按上述评分原则,在中国企业信用500强榜单中,尖峰的信用综合评分为92.988分,名列358位,在上榜水泥企业中名列第15位;同时在同期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中名列355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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